古代民事纠纷案,三人争妻,县官竟让人端来一碗毒药

数码小果酱
熬夜修仙。法力无边。我命由我。不由天。

某甲有个朋友在朝为官,两人的妻子同时怀了孕。由于是至交,两家人于是就商量,如果都生了男孩就结为兄弟,都生了女孩就成为姐妹,如果是一男一女就让他们成为夫妻。


两家就这样约定好了,古人一诺千金,一般是不会轻易改变的。


到了分娩那天,某甲的妻子生了个女儿,朋友的妻子则生了个儿子。一男一女,就这样定下了娃娃亲。两个孩子也曾有过一段两小无猜、青梅竹马的难忘岁月。


几年后朋友辞职回了故乡,带着妻子儿女一起走了。这一走就没了音讯,一晃十多年多去了,某甲的女儿也出落成了大姑娘。直到某甲去世,朋友都再未与他联系过。


但是某甲的女儿早已到了出阁的年纪,他妻子不愿再等了,于是就给女儿另外寻了门亲事。


对方是个商人,给了某甲家丰厚的聘礼。就这样婚事先定了下来,订完婚商人便去外地做生意去了,没想到商人也是一去杳无音讯。三年一晃而过,眼瞅着闺女一天比一天大,于是某甲的妻子又着急了。生怕女儿耽误在家里嫁不出去,于是就又寻了门亲事。


这个人别人都称呼他为张三,跟某甲家也算是门当户对。纳了聘问了吉,张三正着急忙慌地筹备婚礼时,商人却回来了。


商人在外打拼三四年终于挣了大钱,于是赶紧回乡,心想着把某甲的女儿风风光光娶进门。某甲的妻子一听吓坏了,顿时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是好。


然而就在某甲的妻子焦头烂额之时,一位少年带着几个仆人找上门来。原来少年便是某甲失联多年的那位朋友的儿子,他今天过来也是为了履行当初的婚约,并且还带了丰厚的聘礼。


要么说无巧不成书呢,要消失都消失得无影无踪,要出现竟然也一股脑儿同时过来了。这下某甲的妻子更成了热锅上的蚂蚁,听完少年的来意,一下竟急晕了过去。


某甲的妻子醒来只知道哭哭啼啼,三家都有婚约,两家收了聘礼。一个妇道人家一时间真是料理不开。


三个男子都想和某甲的女儿成亲,一时间各执一词争论不休。最后没办法只好对簿公堂了,然而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,县太爷听了也是一头乱麻。不过某甲的女儿确实长得不赖,难怪三家争得你死我活。


三家都有婚约,可以说势均力敌。错就错在某甲的妻子,不该那么快就收人家的聘礼。县太爷将某甲的妻子训斥了一番,只好暂且退堂了事。回到后衙,县太爷冥思苦想,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。


第二天升堂,县太爷就让某甲的女儿自己挑选,选中了谁就和谁成亲。但是某甲的女儿却害羞起来,只是低头哭泣一声不吭。县太爷问,难道三个你都相不中?她还是闷声不吭。这时县太爷急了,于是就问她:你说该怎么办?


姑娘沉思了半天,扭扭捏捏蹦出了一句:我还是死了算了。县太爷说:死了倒轻巧了,就怕你没那志气。被县太爷一激,某甲的女儿来劲了,说道:谁说我不敢,我现在就想立马死。县太爷说:好,真是个烈女子。说话间就吩咐人把毒药端了上来。


这时某甲的妻子大喊不要,想冲过去拦住女儿,但却被衙役挡住了。最后某甲的女儿一饮而尽,不一会儿就倒下了。县太爷让差役检验,已经断了气。这时县太爷跟张三说,你不是说一切准备就绪了吗?现在尸体是你的了,快让人抬走把!


但这时张三不愿意了,他说他要娶的是个活人,如今人死了还有何用。让商人抬走,商人也不愿意。只有朋友的儿子哭得稀里哗啦,边哭边说:我和她指腹为婚,虽然是老人的遗愿。但我们毕竟有过一段青梅竹马的情谊,如今她死了,就让我把尸体抬走吧……


县太爷一听乐了,于是连连称赞。最后罚了张三和商人一人一千钱,算是用作某甲女儿的丧葬费,然后让某甲朋友的儿子把尸体领走了。列位看官,如果你觉得事情就这么完了,那这位县太爷真就太粗鲁了,且往下看。


回到家没多久,某甲的女儿便苏醒了。原来县太爷给她喝的是一种*,后来人们听说了这件事,都称赞县太爷是个有智慧的好官,替某甲的女儿找到了真爱。

发表于:2024-10-05 16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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